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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近日表示,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新
D
试题分析:本题材料中“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新的部署”,表明国家通过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来增强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由此可见,D项符合题意,可以入选;A、B、C三项是关于公有制经济的表述,不合题意,故不能入选。因此,答案是D项。
黄淑和的人物履历
1975.08——1978.07,在中山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学习。
1978.07——1984.11,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干部。
1984.11——1986.11,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1986.11——1987.0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研究室副主任。
1987.05——1988.03,国务院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88.03——1992.01,国务院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2.01——1993.02,国务院办公厅副司级秘书。
1993.02——1993.06,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1993.06——1994.1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法规司副司长。
1994.12——1997.1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法规司司长(其间:1996.03—1996.07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1997.12——1998.1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1998.12——2000.1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2000.11——2001.10,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秘书长兼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1.10——2002.0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2.02——2003.0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3.03——2015.0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其间:2005.09—2006.01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委员。中共十六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意义
(1)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中心认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和规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市场竞争越发地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也越大。正如全球排名第六的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吕立山先生(RobertLewis)所言:“有些大型国企高管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风险将给企业带来的危险,他们并不像外国公司的同行们一样采取防范法律风险措施。使其企业就像一个即没有受过正式训练,又没有足够装备的新兵,试图击退一大群入侵的法律风险敌军一样。”可见,国有企业必须了解和熟悉被投资国的法律环境,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才有可能加快实施“走出去”的战略,积极参与到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中。
2005年3月1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与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在京联合举办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本次论坛组委会主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在论坛开幕时发表了《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保障和促进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主旨演讲。在演讲中黄淑和也指出,“重视和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客观需要,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国有企业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国有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现实需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
(2) 企业法律管控中心的建立:
是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的需要在现代法制社会,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主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的实施来实现,企业作为国家经济活动的主体,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如果企业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因违法而受到法律制裁,或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也会由于不懂法而失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将使企业丧失盈利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法律风险是由法律规定的原因产生的法律后果,因此事前是可以预见的,可以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加以防范和控制。从不同角度、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法律风险分为直接和间接、内部和外部,客观和主观,作为和不作为四种风险类别。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应该通过有关制度建设增强风险控制的主动性、前瞻性、计划性和时效性,按照风险分析评估、风险控制管理、风险监控更新三个阶段,构建科学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
(3)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体系评估:
按照国际惯例多委托当地知名律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风险尽职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重点是对企业现有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归类、评分和分级排序。
首先,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法律调查,研究以往案例,发现和识别企业所面临的各方面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点、风险源、开列具体的风险清单。
其次,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根据法律管理工作的不同要求、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和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确定风险分类方法,对企业现有的法律风险进行归类。
最后,依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损失程度、损失范围等,对各类法律风险进行评分和排序,划分风险等级,提出进行风险控制管理的措施建议。
(4)、法律风险控制管理在风险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战略。法律风险防范战略是企业处理法律风险的总体政策。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重点从风险预警和防范入手,制定各类风险的预警机制、预案机制以及补救方案。坚持对法律风险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以事后补救为辅,全面落实企业管理层、各部门和各员工的各个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
(5)、法律风险监控更新。企业要定期对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所运用的方法、过程和结果进行整体的监督、评价,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方案,对法律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管理进行改进、调整和更新。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心的建立与有效运行:
离不开组织体系的有力保障。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和国际化,经济全球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呈现日益增长的趋势,并集中体现在国际层面、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上。许多大企业置身国际经济当中,在海外业务不断发展,使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范围从一国扩大到多国,业务活动涉及的法律越来越复杂,导致企业法律风险逐步增大;随着科学技术和规模经济的高速发展,面向众多分散的投资主体进行融资,几乎成为所有大型企业的发展轨迹,而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多元化、分散化,包括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造,对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国有几个叫黄淑和的?
据分析,叫黄淑和的人,以辽宁省居多,其次是河北省、云南省、黑龙江、浙江省等地方。
河源的人物
赵佗
赵佗(公元前237年~前137年 )是秦朝著名将领,南越国创建者。
颜伯焘
颜伯焘(1792~1855)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人,清代嘉庆至咸丰年间官员,曾任闽浙总督。是鸦片战争中的主战派之一。
颜检
颜检(1757—1832年),字惺甫,号岱山,又号岱云,别号槎客,广东连平县人,巡抚颜希深子,拔贡生出身。乾隆五十八年,颜检出任江西吉安知府,后又任云南盐法道,调任迤南兵备道。嘉庆二年,擢升江西按察使、河南布政使,累进直隶总督、漕运总督。道光十二年,卒。
阮啸仙
阮啸仙(1897~1935),原名熙朝,字建备,号瑞宗,别号晁曦,河源义合下屯村人。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之一,广东青年运动的先驱和早期农民运动的卓越领袖。
黄克
黄克(1905~1928),字新发,别号新强,龙川县佗城四甲人。民国17年3月,他率领东江工农革命军400余人攻占鹤市。折回河源乐村时被敌人抓获,解回龙川佗城惨遭杀害,年仅23岁。
徐傅霖
徐傅霖,字梦岩清未邑廪生,广东省和平县下车镇石含李坑村人,后就读于惠州丰湖书院,日本早稻田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05年加入同盟会,1913年任国会议员。后任广东省高等审判厅厅长、军政府司法部部长兼大理院院长。抗战胜利后,历任民社党中央常委兼宣传部部长、宪政督导委员会副会长、“总统府”资政等。1958年1月12日在台北病逝。
肖扬
肖扬,男,汉族,1938年8月生,广东省河源人,1962年1月参加工作,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首席大法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黄淑和
黄淑和,男,1954年10月出生,广东省河源市紫金人,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中共党员。曾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李河君
李河君,1968年8月出生,广东省河源客家人,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今北京交通大学),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会长、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据刚出炉的“2014《新财富》500富人榜”显示,汉能控股集团李河君以870亿元的身家首次登顶首富。
郭东林
郭东林,“以纯”创始人,广东省河源人 ,中共党员,东莞虎门东越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立
林立,广东省河源市紫金人,投资人,毕业于湖北工学院。林立拥有立业集团超过93.33%的控制权,立业集团持有中国平安2.4%的股权,林立任中国平安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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